生平介绍
生命定格桂北山:一个基层检察官的永恒坚守
2021年12月15日,一个普通的冬日午后,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县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曹艳群,在长期连续加班后,因过度劳累突发心源性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这位年仅36岁的瑶族女检察官,生命永远停在了她最热爱的工作岗位上,停在了她计划次日下乡核查司法救助案件的前夕。
曹艳群同志生前任资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从检13年,她始终扎根在祖国边疆桂北偏远山区的办案一线,创造了所办1048个案件无瑕疵、零差错的优秀业绩。她的离去,是党和人民检察事业的重大损失,但她将个人价值追求完全融入党的检察事业的崇高精神,已如桂北的苍松翠柏,深深扎根于这片她深爱的土地。
从大山走出又归来:求学路上的法治初心
曹艳群于1985年2月出生在资源县一个普通的瑶族家庭。资源县地处高寒山区,曾是国家级贫困县。在这里,曹艳群从小目睹了乡亲们因法治意识薄弱而面临的困境,也看到了因不懂法而触犯刑法的悲剧。这些经历在她心中埋下了一颗种子:“学好法律,就可以更好地为大家服务。”
2004年,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中南民族大学法学专业,开始了系统的法律学习。2008年大学毕业时,她站在了人生的十字路口:一边是研究生深造和留在大城市发展的机会,另一边是家乡资源县人民检察院的录用通知。面对亲友“留在大城市”的期待,曹艳群的选择坚定而质朴——“家乡更需要懂法的人”。她怀着为家乡边远山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的初心,毅然回到了当时还是国家级贫困县的资源县,从一名书记员开始了她的检察生涯。
“求极致”的办案工匠:千余案件背后的铁面与柔情
在13年的检察生涯中,曹艳群将“求极致”的精神贯穿于每一个案件。她常说“办案子,必须得去现场看看”,坚信“让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这种对事实和证据的极致追求,塑造了她刚柔并济的鲜明形象。
铁面:法治的捍卫者
- 较真求实:在2011年一起破坏生产经营案中,她对报捕的496棵茶树数量存疑,亲自设计并监督了一场6分钟的侦查实验,用事实推翻了原有认定,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守护了司法公正的底线。
- 坚守底线:2014年办理一起初中女生强奸案时,面对受害人家属收受赔偿后要求撤案的压力,她顶住压力提前介入,远赴外地复核关键证据,最终将3名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展现了惩恶扬善的坚毅担当。
- 专业精进:她从未停止学习,于2017年获得广西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成为当时院里唯一拥有“双证”硕士学位的检察官,用深厚的专业素养支撑起每一起案件的公平。
柔情:人民的守护者
- 司法为民:她时常为家庭困难的涉案未成年人垫付路费、购买餐食,并积极帮忙办理转学和减免借读费等事宜,被许多孩子称为“检察官妈妈”。
- 化解矛盾:在办案中,她从不“就案办案”,而是注重调解,追求“事心双解”。在破坏生产经营案中,她在依法作出决定后,还组织双方调解,促成了矛盾的实质性化解。
- 心系弱者:担任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后,她主动摸排线索,积极办理司法救助,半年内就办理11起案件,发放救助金33万余元,把司法的温暖送到最需要的群众手中。
2020年7月,在办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时,已怀孕的她坚持提前介入侦查。面对没有目击证人、嫌疑人零口供的困境,她“抱着1%的希望,尽到100%**的努力”,挨家挨户走访,最终在一处乡政府的水文监控中发现了关键视频证据,使案件得以突破。
啃“硬骨头”的“拼命三娘”:信访积案与生命最后的奔跑
在同事们眼中,曹艳群是出了名敢啃“硬骨头”的“拼命三娘”。2021年夏天,刚休完产假的她,主动承办了一起长达36年、卷宗仅有一页纸的信访积案。为了解开这个历史死结,她开启了生命最后阶段的全力奔跑。
她与同事驱车2000多公里,跨越湖南、广东等地寻找关键证人;走访证人50多名,制作了8本卷宗近600页的证据材料,写下100多页的审查报告[3]。最终,她通过组织召开检察公开听证会,用确凿的证据和深入的法理情理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让这起信访积案得以圆满化解。
然而,长期超负荷的工作透支了她的健康。2021年12月初,她患上了严重的病毒性感冒,严重时连话都说不出来,却依然放不下手头的工作,特别是张某胜的司法救助案。她惦记着“天气越来越冷了,要赶紧把案件办好,让国家司法救助金尽快发到申请人的手上,让他们一家能过个好年”。12月15日上午,她还在为第二天去瓜里乡田洞里村进行最终核查做准备。中午,悲剧猝然发生。
次日,同事们强忍悲痛,按原计划完成了核查,并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了被救助人手上,完成了她未竟的心愿。
山花般的温暖:司法救助、普法扶贫与清正廉洁
曹艳群的贡献远不止于个案办理。她像一朵山花,将法治的温暖和芬芳播撒到桂北山区的每个角落。
她深知司法救助是国家的好政策,必须把温暖送到有需要的老百姓手里。担任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后,她主动摸排线索,发现部分群众因不了解政策而未能申请救助,便主动讲解、帮助申请。仅半年时间,她就办理了11起司法救助案件,发放救助金33万余元。
她深入瑶乡苗寨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在办理多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后,她敏锐地发现了校园安全漏洞,不顾身怀六甲,撰写了《致家长的一封信》并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
在脱贫攻坚战中,她主动结对帮扶三户深度贫困户。一个雪天,她与同事前往最偏远的贫困户家,路面结冰难行,她便找来枯草绑在鞋底增加摩擦力,步行将慰问金和物资送到群众手中。
更难能可贵的是,在情与法、利与义面前,她始终保持清廉本色。她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从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面对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好处费”,她断然拒绝并耐心教育。她常对亲友说:“只要不打听、不过问,就是对我最大的理解支持。”
未寄出的全家福:铁骨柔肠背后的家国情怀
在铮铮铁骨的检察官身份之下,曹艳群也是一位妻子、一位母亲。她的丈夫蒋涛是资源县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两人因法律结缘,既是生活伴侣,也是事业上互相砥砺的同行者。
但对家庭,她总有深深的愧疚。大儿子出生前一天,她还在外地开庭;怀小儿子时,因连续高强度工作、深夜驱车到偏远乡村取证,导致羊水破裂,孩子早产了一个月。她的手机里,还存着3岁的大儿子在她怀孕加班睡着时偷偷拍下的照片。
她倒下前几个月照的全家福,还没来得及挑选照片。追悼会后,1岁的小儿子紧紧抱住妈妈的遗像,亲吻着,不肯撒手。大儿子时常走到妈妈以前加班的书桌前,喃喃地说:“我想妈妈了,来看看妈妈。”2022年冬天资源县下雪时,5岁的大儿子还用爸爸的手机拍下许多雪景,想发给“出差”的妈妈。
丈夫蒋涛将无尽的思念化作一封寄往天堂的信:“你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献给了你热爱的检察事业和你深爱的家,唯独忘了你自己……我一定会好好抚养我们的孩子,等他们长大了,把你的故事讲给他们听。”
楷模永铸:荣誉、传承与不灭的精神火炬
曹艳群同志用生命诠释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她的崇高精神获得了党和国家的高度认可,也激励着无数后来者。
2023年
全国模范检察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1]
2023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
2025年
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追授
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八桂楷模等
相关部委及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3年2月1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在南宁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追授曹艳群同志荣誉称号,并号召全国检察人员向她学习。2023年6月,中央政法委印发通知,号召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认真学习宣传曹艳群同志先进事迹。
在她的家乡资源县人民检察院,“曹艳群先锋示范岗”已经设立。她“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英模精神,已成为激励广大政法干警踔厉笃行、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贡献智慧与力量的不灭火炬。
曹艳群同志的一生,短暂而永恒,平凡而伟大。她是从桂北山区绽放的一朵法治之花,根系深扎于基层的土壤,花瓣向着公平正义的阳光。她用自己的全部生命,生动诠释了新时代一名基层检察官“把个人价值追求融入党的检察事业”的赤子之心,她的名字与精神,将永远铭刻在人民检察事业的丰碑上。
出生信息
1985-02-02
逝世信息
2021-12-15,广西